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
发布时间:2021-11-24 | 浏览次数: 593次 |
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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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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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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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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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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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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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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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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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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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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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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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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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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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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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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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是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遵守团中央关于高校学生会改革的相关要求以及全国学联和山东学联的章程;
第四条 本会宗旨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做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2.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做好党委和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和切身利益、为同学服务。
3.积极为同学成才铺路,同时开展学习、文体、社团、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等健康多样的活动,帮助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公民和各行业专门人才。
4.加强同学之间、同学和教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5.本会的基本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丰富文化生活、助力学校发展、成人成长成才。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本校学籍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3.有遵守全国学联章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4.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5.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4.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后,方可最终决定;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
1.审查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修改本章程及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4.选举新的学生委员会。
5.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由代表推选组成的大会执行主席团主持会议。
6. 接受学生代表提交的议案,转达学生对学校工作的建议。
第十一条 校学生会委员会是由学代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的工作机构,其职权为:
1.选举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2.召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3.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监督常委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 常委会的职责:
1.召开校学生会全体会议,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向校团委提出主席候选人,聘请秘书长,任命各部部长。
3.监督和指导各学院(部)学生会工作。
4.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检查监督秘书处和各部工作及各分会工作、处理学生会重大事务。
5.定期给学生会干部做工作鉴定,评选优秀学院(部)学生会。
第四章 干部职责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设学生会执行主席一人,主席、部长若干人。
第十四条 执行主席:在校团委的指导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主持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
2.指导、监督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及主席团单位和学院(部)学生会的工作,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主持召开常委会,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研究如何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的方法。
5.代表学生会与全国学联及省学联联系工作,负责校际学生会的交流。
6.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和帮助。
7.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报告工作; 决定其他执委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其他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主席团向常代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对常代会的提案,及时解决(或与学校有关部门商榷),并给以答复。
第十五条 主席:工作直接向执行主席负责,协助执行主席搞好工作,分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执行主席不在岗位时,主席代理执行主席的工作;
第十六条 秘书长:
1.领导秘书处的工作,主持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协调学生会各组织的工作。
2.对秘书处人员进行分工,落实责任,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协调执行主席和主席对其他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协调。
3.受学生会主席团的委托,按常委会的决定,负责向各部(委)和各学院(部)学生分会联系工作,分配任务。
4.秘书长由校团委老师兼任,负责校学生会的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 部长:
1.领导本部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及时汇报,募集本部活动经费。
2.对本部委员合理分工,关心其思想、生活、学习,定期做好对委员会的鉴定工作。
3.了解本系统对本部的意见及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 委员:(干事)
1.按照分工和联系范围,积极完成所在部门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3.对本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努力提高独立工作能力。
5.干事在所在部门经过三个月以上的考察,表现突出者正式纳入校学生会的编制。
第五章 职能机构
第十九条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学生会组织结构。学生会现设执行委员会制(辖秘书部、策划部、班团一体化工作室、权益部、宣传部)。积极与易班发展中心、共青团新媒体中心、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创新创业联合会、大学生安委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单位组建潍坊科技学院学生联合会。主席团设执行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主席若干名分别兼任各部委主席,各部根据实际设部长一到二名,委员(干事)根据学生会改革相关要求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二条 二级学院学生分会
1.二级学院学生分会是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工作机构,是校学生会的派出机构。
2.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应贯彻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3.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应在各学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和团总支的指导下工作,并接受校学生会的组织领导。
4.二级学院学生分会设主席团以及与校学生会相关的职能机构。
5.二级学院学生分会每年选举一次,经二级学院团总支、党支部审批,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 班级委员会(班委会):
班委会是学生会在班上的基层组织,受二级学院(部)行政、辅导员和学生会的多重领导,并实行班团一体化建制,与团支部协同工作。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原则上任期一年。班委会由团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及相应的委员兼任。班委会由二级学院(部)学生分会审查备案。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是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特制定此项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生会档案是广大学生会成员在讨论、计划、落实中产生的 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也是校学生会决策和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学生会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学生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下述规定。
立卷归档制度
1. 归档范围:凡是院学生会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并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计划、表格、报道、照片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由秘书部归档,所有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
2. 每次的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必须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并能正确反映出其在活动前后工作的真实情况,整理成档后交至秘书处保管和利用。各院(系)活动档案由各院(系)秘书部(或其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并定期接受院学生会秘书部指导检查。
3. 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两份。电子稿、打印稿。重要或利用频繁的文件若有损坏情况,需酌情增加归档份数。
4. 以下资料应归入学生会档案
(1)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决定及规章制度;
(2)关于学生会的工作向学生会主席团的请示及批复;
(3)关于表彰校、系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个人的材料;
(4)关于每学期被评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部员的材料;
(5)批准加入学生会的材料及因其他原因退出学生会的材料;
(6)校、院组织举办活动的有关资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学生会常委会所有,修改权归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于 益 |
共青团员 |
农学与环境学院 |
2019 |
3/35 |
否 |
2 |
辛 雨 |
共青团员 |
农学与环境学院 |
2019 |
2/37 |
否 |
3 |
王诗琪 |
共青团员 |
农学与环境学院 |
2019 |
3/34 |
否 |
4 |
张山城 |
共青团员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2019 |
5/48 |
否 |
5 |
张箭锐 |
共青团员 |
国际教育中心 |
2019 |
2/16 |
否 |
6 |
王曰凯 |
共青团员 |
农学与环境学院 |
2020 |
3/80 |
否 |
7 |
李佳婷 |
共青团员 |
农学与环境学院 |
2020 |
8/35 |
否 |
8 |
田新宇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020 |
6/34 |
否 |
9 |
宋文博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 |
7/36 |
否 |
10 |
王 玫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20 |
9/43 |
否 |
11 |
王一诺 |
共青团员 |
农学与环境学院 |
2020 |
12/40 |
否 |
12 |
任启越 |
共青团员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2020 |
6/32 |
否 |
13 |
刘 宇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 |
8/34 |
否 |
14 |
薛 皓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020 |
12/48 |
否 |
15 |
从 洁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20 |
11/43 |
否 |
16 |
王善喜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020 |
11/58 |
否 |
17 |
尚 文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020 |
2/32 |
否 |
18 |
盖一龙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19 |
白广涛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0 |
冷明洋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1 |
郑晓萱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2 |
王晓璇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3 |
王浩宇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4 |
吴正炎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5 |
高玉娟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6 |
李 庆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7 |
徐芳呈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8 |
王圣智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29 |
刘英琦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0 |
李 萌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1 |
庄绪胜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2 |
李雯蕙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3 |
刘静文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4 |
孙文武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5 |
危子夷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6 |
亓梦瑶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7 |
白云峰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8 |
刘文生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39 |
怀雅茹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0 |
杨少雪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1 |
郭骏华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2 |
苏福健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3 |
徐 妍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4 |
刘帝成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5 |
杨景雯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6 |
刘凯文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7 |
牟晋航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8 |
刘 倩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49 |
沈逸凡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0 |
吴欣茹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1 |
吕学蕊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2 |
徐涵格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3 |
李淑贤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4 |
徐晨玮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5 |
刘鑫雨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6 |
孙家立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7 |
燕文静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8 |
杨冰如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59 |
尹乐恺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60 |
于圣璎 |
共青团员 |
通识学院 |
2021 |
新生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候选人条件:
1.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3.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品行端 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 和能力。
5. 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日
地点:主会场(经济管理学院半圆报告厅);
第二会场(原商务技术学院西区115会议室);
第三会场(农学与环境学院五楼西会议室)
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340人
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潍坊科技学院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潍坊科技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团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审议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四)选举产生潍坊科技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
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zTWl3rXu-YxEpR_T5X7jw
https://mp.weixin.qq.com/s/iCCqA7PMAg0qzY7QB2Vphg
https://mp.weixin.qq.com/s/Jho19HngY_Cl7iOP1c3fzQ
https://mp.weixin.qq.com/s/7tpODHCGIMr6A5zWfyOiTA
现场照片:
(图1:潍坊科技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团代会全体代表合影)
(图2:潍坊科技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团代会主会场现场)
(图3:潍坊科技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团代会分团会议场景)
(图4:辛雨同学在会上作《提案工作报告》)
(图5:代表上台投票选举第四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充分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为潍坊科技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团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依据《基层规则》中团的选举规则规定,下列人员在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国共青团团员;
(二)在我校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校党委和团委批准,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340人。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中党员不超过20%;年龄在28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60%,女代表不少于25%,并对少数民族的代表名额给予照顾。
本次学代会共有14个团总支,原则上按照各团总支的团员人数占全校团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同时结合实际需要分配代表名额。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学代会的代表必须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二)能关心团员青年、联系群众,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三)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四)应具备中国共青团团员的政治身份(或为共产党员、预备党员)。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
代表由各团总支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青年学生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唐汝桓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唐汝桓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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