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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3 浏览次数: 13次

各院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效果,探索完善社会实践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大学生交流实践体会、分享实践成果,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鲁青联〔2016〕2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结合青年学生新的思想行为特点和成长发展需求,及时从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设计、组织方式、运作机制等方面做好普遍性、规律性的总结提炼,加强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建设,并及时总结有关社会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规范引导大学生撰写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确保调研报告质量,提升大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各二级团总支做好学生的社会实践学分考核录入工作,10月21日前完成,《潍坊科技学院大学生暑期实践“三下乡”项目实践报告》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由二级学院存档,潍坊科技学院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统计表报送团委存档。团委集中盖章时间为10月17-21日。

关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的补充说明,学生社会实践毕业前需获得3学分,每参加一次暑期社会实践得1学分,每次社会实践结束后,各院系把社会实践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学生社会实践成绩优秀率不超过10%,不及格率2%,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和不及格学生不得学分,可以在寒假参加社会实践补得学分,毕业前社会实践满3学分准予毕业。

2. 各院系要注意总结提升,要通过组织不同层面的社会实践活动报告会、“实践归来话成就”座谈会、指导老师或实践队员访谈交流会、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选、社会实践成果展示等活动,及时总结提升社会实践工作;要组织引导学生利用文字、图片、PPT、视频等载体,交流实践体会、展示实践成果,要求有实体实践成果展示。

3. 各院系要注重媒体传播工作,有关活动要充分利用中青网、镜头中三下乡、校园媒体等及时宣传,并通过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直播、转播的方式及时分享,传播青春正能量,提升实践活动育人效果。

4. 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结束后,团委将出版社会实践成果集,并对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对活动的先进组织单位、优秀服务队、优秀学生、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对校级重点团队予以资金补助。

关于校级重点团队的评选,重点队伍人数在5-20人左右,连续实践天数不少于5天,申请书、调查报告、注明活动地点的照片不少于5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宣传报道截图、相关佐证材料(接收函等)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于10月20日前报送团委,电子版发送团委邮箱wfkjtw@163.com,对作虚假活动策划或没有开展暑期实践活动的,对编造调查数据、信息,或剽窃他人成果者,或通过网络东拼西凑者一经发现,取消校级重点团队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